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2-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辉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旌德民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旌德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申请人***在旌德民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450000元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

二、查封申请人***提供的坐落于证号:旌房权证旌阳字第××号房产,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1-27
发布日期 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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