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镇江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金鼎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镇江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苏金鼎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411468.63元并以411468.63元为基数,支付自2018年3月25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和违约金。 二、驳回原告江苏金鼎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219元,由被告镇江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29 |
| 发布日期 | 2020-0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