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陆家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证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厚相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厚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上海厚相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证通股份有限公司损失6,083,384.34元;

二、被告上海厚相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证通股份有限公司利息损失(利息损失的计算方式为:以6,083,384.34元为本金,自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10月8日期间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三、被告上海厚相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的计算方式为:以6,083,384.34元为本金,自2019年10月9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

四、被告上海厚相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证通股份有限公司律师费3万元;

五、驳回原告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6,575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上海厚相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28
发布日期 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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