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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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楚县支行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巴楚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巴楚县第二小学支付原告***156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000元,减半收取计4500元,由原告***负担3150元,被告巴楚县第二小学负担13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27 |
发布日期 | 2021-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