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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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 法院 |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新疆克拉玛依市黑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悬赏金1000000元、超过2018年1月20日承诺书约定未执行到位案款的部分3000000元,共计400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940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被告新疆克拉玛依市黑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30 |
| 发布日期 | 2021-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