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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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吉林省大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大安市大赉乡兴华村村民委员会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415元,由大安市大赉乡兴华村村民委员会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8-31
发布日期 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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