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广西贵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远鹏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贵港市港达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贵港市东方电力电缆厂(普通合伙) 广西贵港市桂玉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广西贵港市桂玉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870元,减半收取计4935元,由广西贵港市桂玉机械配件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加六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在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费9870元,款汇至户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非税收入财政汇缴专户;开户行:农行贵港分行;账号:20×××16。逾期不交也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19-09-12 |
发布日期 | 2020-0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