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2-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贵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远鹏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贵港市港达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贵港市东方电力电缆厂(普通合伙)
广西贵港市桂玉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广西贵港市桂玉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870元,减半收取计4935元,由广西贵港市桂玉机械配件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加六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在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费9870元,款汇至户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非税收入财政汇缴专户;开户行:农行贵港分行;账号:20×××16。逾期不交也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09-12
发布日期 2020-02-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