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 河南天路桥梁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孟津县恒铝铝合金材料厂名下的银行存款584386.52元,或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3440元,由申请人河南天路桥梁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0-12 |
| 发布日期 | 2020-0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