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常德市旺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湖南宝悦置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物业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湖南万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湖南宝悦置业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违约金1529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对***付清。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38元,由***负担538元,湖南宝悦置业有限公司负担2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20 |
发布日期 | 2020-0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