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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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祥源丹霞旅游投资(广东)有限公司 仁化县水上丹霞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丹霞山博士生态园实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公司决议撤销纠纷 |
法院 | 仁化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撤销被告广东丹霞山博士生态园实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日作出的《广东丹霞山博士生态园实业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广东丹霞山博士生态园实业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广东丹霞山博士生态园实业有限公司迳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31 |
发布日期 | 2021-0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