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由被告***、被告***共同偿还原告湖南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90000元及其利息192921.03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1月4日),后段利息自2020年11月5日起按本金490000元、月利率7.25‰计算至债务清偿完毕日止,此款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原告湖南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被告***抵押财产他项权利证号××号林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驳回原告湖南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629.22元,减半收取5314.61元,由被告***、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22
发布日期 2021-02-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