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西安瑞普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共有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确认位于眉山市东坡区房屋(不动产权证号:川(2017)眉山市不动产权第××号)为被告***、***夫妻共有财产,被告***享有50%份额。 案件受理费10800元、诉讼保全费2270元,由被告***、***负担。公告费9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4-29 |
发布日期 | 2021-0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