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捷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万农福物联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陕西万农福物联网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捷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租金21,672元;

二、被告陕西万农福物联网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捷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21,672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3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计算的滞纳金;

三、上述第一、二项债务由被告陕西万农福物联网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在其管理的财产范围内支付,不足部分由被告陕西万农福物联网有限公司承担;

四、被告***对被告陕西万农福物联网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履行担保义务后有权在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内向被告陕西万农福物联网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进行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4.73元,减半收取为222.37元,公告费600元,由三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30
发布日期 2021-02-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