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衢州市越洋进出口有限公司
杭州奥淼科技有限公司
全斯福新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浙江久久能源有限公司
江阴市全佳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市全顺纸业有限公司
山东天阳纸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定作合同纠纷
法院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2016)浙0111民初9680号。

二、驳回杭州奥淼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024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8800元,均由杭州奥淼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双方可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诉讼费用结算。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8-10-16
发布日期 2021-02-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