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行政违法一审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溪市运输公司 江西省天久地矿建设工程院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行政强制 |
| 法院 | 南昌铁路运输法院 |
| 裁判结果 | 确认被告贵溪市城市管理局强制拆除原告***、***位于江西省贵溪市小洲江上51号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贵溪市城市管理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26 |
| 发布日期 | 2021-0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