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行政管理(民政)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第三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法院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上诉人缪建华、缪春香、缪桂香、缪菊香负担(已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1-25
发布日期 2021-02-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