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行政管理(民政)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第三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
法院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上诉人缪建华、缪春香、缪桂香、缪菊香负担(已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1-25 |
发布日期 | 2021-0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