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北桥复合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被告***于2019年2月12日将其在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XXX弄XXX号XXX室房屋中享有的产权份额变更登记至被告***名下的行为;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XXX弄XXX号XXX室房屋产权人恢复变更登记至原权利人***、***名下;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律师费20,000元; 四、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1,180.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28 |
| 发布日期 | 2021-0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