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原告***、***与被告***、***于2013年1月18日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有效;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配合原告***、***办理将坐落于上海市奉贤区光昊路XXX弄XXX号XXX室过户至原告***、***名下的登记手续;

三、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剩余房款5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750元,减半收取计9,375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诉讼费用14,375元,由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30
发布日期 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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