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康市长寿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杨凌新西北种业有限公司 大荔县盛丰农资经营部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本案上诉人安康市长寿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二、本案上诉人安康市长寿医药集团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按撤回上诉处理。 一审案件受理费按一审判决执行;安康市长寿医药集团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已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7657元,减半收取。 一审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9-09-10 |
| 发布日期 | 2020-0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