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上海煦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间的《风禾书苑课程注册合同》;

二、被告上海煦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剩余培训费22,978元;

三、被告上海煦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利息(以22,978元为基数,自2020年5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

案件受理费374元,保全费249.78元,由被告上海煦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07
发布日期 2021-02-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