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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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海峰测绘有限公司 防城港市新亚太物业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
法院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防城港市新亚太物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转让合同》有效;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8597元,减半收取9299元,由原告***和被告防城港市新亚太物业有限公司平均分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在上诉期限届满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8597元。汇款: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营业室,账号:20×××13。逾期不交也不提出缓交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17-09-12 |
发布日期 | 2020-0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