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2-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定西祁连山水泥商砼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安定区人民法院(2018)甘1102民初3043号民事判决;

二、由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内支付定西祁连山水泥商砼有限公司混凝土材料款3692675元。

三、驳回定西祁连山水泥商砼有限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41024元、公告费560元、诉前保全费5000元,由定西祁连山水泥商砼有限公司负担11303元,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528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1024元,由定西祁连山水泥商砼有限公司负担5743元,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528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20
发布日期 202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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