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定西祁连山水泥商砼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定区人民法院(2018)甘1102民初3043号民事判决; 二、由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内支付定西祁连山水泥商砼有限公司混凝土材料款3692675元。 三、驳回定西祁连山水泥商砼有限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41024元、公告费560元、诉前保全费5000元,由定西祁连山水泥商砼有限公司负担11303元,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528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1024元,由定西祁连山水泥商砼有限公司负担5743元,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528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20 |
| 发布日期 | 2020-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