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宿迁佳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江苏志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江苏志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3日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被告江苏志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80元。 |
| 裁判日期 | 2020-09-08 |
| 发布日期 | 2021-0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