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2-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津融创汇杰置地有限公司
融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所有权纠纷
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告***对坐落于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天津大道以南、月牙河以西知香园82号楼内的电梯、楼梯、管井、一楼公共通道及地下公共通道等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及合理的使用权;

二、如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天津大道以南、月牙河以西知香园82号楼1门地下车库至公共通道安全门的智能卡无法正常使用,在原告***提出后,被告天津融创汇杰置地有限公司与融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于30日内予以更换;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元,由被告天津融创汇杰置地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8-29
发布日期 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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