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2-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阳花溪建设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航天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民事
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名下共计价值567567.91元的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当事人若要续封,应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续封申请,否则原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将自动解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1-01-14
发布日期 2021-02-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