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青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镇江深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市政园林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邳州市盛荣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苏州市政园林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已收取77284元,由原告苏州市政园林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预交,退还原告苏州市政园林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7 |
| 发布日期 | 2020-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