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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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2393666.67元或者查封被申请人***其他等值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壹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贰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叁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9-08 |
发布日期 | 2021-0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