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间市隆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拓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无锡悟联科技有限公司
河间市双美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公示催告
法院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宣告申请人河间市隆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出票日期为贰零壹捌年陆月零贰拾日、票号为:31300052/31594932、出票人为:上海拓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出票人账号为:99×××04、收款人为:无锡悟联科技有限公司、收款人账号为:46×××46、收款人开户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蠡湖支行、汇票到期日为:贰零壹捌年壹拾贰月零贰拾日、汇票金额为:叁万元整、背书人为:河间市双美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河间市隆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申请费100元,公告费1800元,由申请人河间市隆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0-12-25
发布日期 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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