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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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佛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483855.86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457元,减半收取4728元,由原告***、***负担450元,由被告***负担427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裁判日期 | 2021-01-15 |
发布日期 | 2021-0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