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行政管理一案行政一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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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行政管理 |
法院 | 东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被告紫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7月30日作出紫人社不认工〔2020〕79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二、责令被告紫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就原告***所提的工伤认定申请重新作出决定。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紫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20 |
发布日期 | 2021-0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