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2-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云南柏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柏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麒麟区人民法院(2019)云03202民初2687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即:驳回原告***对被告***的诉讼请求;

二、撤销麒麟区人民法院(2019)云03202民初2687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即:由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劳务费33800.00元,并按年利率4.75%支付自2019年1月1日至实际清偿完毕止的利息;由被告云南柏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由云南柏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劳务费33800元,并按年利率4.75%支付从2019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止的利息;

四、驳回***对***的诉讼请求。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645元,均由云南柏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16
发布日期 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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