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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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9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负担(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同意其预交诉讼费由***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2-09 |
| 发布日期 | 2021-0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