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洛阳市博马农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九台市鸿信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洛阳市博马农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对被告九台市鸿信农机销售有限公司、***的撤诉。

案件受理费11260元,减半收取5630元,因原告减少诉讼请求,受理费变更为800元,减半收取400元,保全申请费3420元,共计3820元,由原告洛阳市博马农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19-12-11
发布日期 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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