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市铜梁区金龙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厦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重庆市铜梁区金龙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支付给被申请人重庆市厦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铜梁县×××号楼工程》的质保金在100万元范围内准予保全。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01-04 |
| 发布日期 | 2021-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