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2-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市铜梁区金龙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厦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申请人重庆市铜梁区金龙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支付给被申请人重庆市厦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铜梁县×××号楼工程》的质保金在100万元范围内准予保全。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1-04
发布日期 2021-02-0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