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其他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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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德阳市呈邦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南部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对被申请人***在德阳市呈邦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份在160万元范围内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 二、查封申请人***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路××号××栋××单元××楼××号的住宅一套(房屋面积226.45平方米),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2-01 |
发布日期 | 2021-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