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无锡瀚腾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无锡瀚腾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70元,由无锡瀚腾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于本裁定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王 小云 |
| 裁判日期 | 2018-01-29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