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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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广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淳安守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2020)浙0127民初1403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2000元,减半收取6000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2000元,减半收取6000元由淳安守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淳安广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负担。淳安守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淳安广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0-12-30 |
发布日期 | 2021-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