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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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秀洲支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411执恢306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秀洲支行 被执行人鲍正良、楼一峰、鲍金祥、吴建英、郑林英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秀洲支行与被执行人鲍正良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