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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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徐州市同力创展房地产有限公司 福州中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0)闽0102民初135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0)闽0102民初135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福州中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提供双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四、福州中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为***办理网签及预告登记备案手续和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一审案件受理费8336元,减半收取计4168元,由福州中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8336元,由福州中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2-30 |
发布日期 | 2021-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