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徐州市同力创展房地产有限公司
福州中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法院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0)闽0102民初135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0)闽0102民初135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福州中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提供双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四、福州中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为***办理网签及预告登记备案手续和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一审案件受理费8336元,减半收取计4168元,由福州中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8336元,由福州中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30
发布日期 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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