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行政管理(盐业)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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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新乡县盐业公司 久大(应城)盐矿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盐业行政管理(盐业) |
法院 |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社旗县人民法院(2020)豫1327行初14号行政判决。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鲁金岭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2-11 |
发布日期 | 2021-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