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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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21
发布日期 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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