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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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江苏三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无锡鹏鲲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2019)苏0382民初2550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无锡鹏鲲贸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5935元,减半收取2968元,由无锡鹏鲲贸易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受理费5935元,减半收取2968元,由无锡丰臣电子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9-08-22 | 
| 发布日期 | 2019-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