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广州市智福电子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广州市智福电子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律师费10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广州市智福电子有限公司负担(原告***、***预交的受理费本院无须退回,被告广州市智福电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迳付原告***、***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日期 | 2021-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