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市华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公证债权文书 |
| 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北京市华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支付的分红款、保全费共计人民币75005000元以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相应银行存款。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北京市华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负担的申请执行费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的相应银行存款。 三、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足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北京市华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其它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1-18 |
| 发布日期 | 2021-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