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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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州联存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东知情权纠纷 |
法院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广州联存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从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被告广州联存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决议、股东会会议记录、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给原告***、***查阅,原告***、***查阅的时间不得超过连续十五个工作日,查阅地,查阅地点为被告广州联存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红旗路** 本案受理费100元,由被告广州联存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5-25 |
发布日期 | 2021-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