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盛青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多兰房地产经纪事务所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将坐落上海市青浦区漕盈路XXX弄XXX号XXX室房屋产权过户至原告***、***名下(过户所产生的应缴税款、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由两原告负担)。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0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40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合计人民币5,04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13
发布日期 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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