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2-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铁岭市扬帆食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辽宁省铁岭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扣押被申请人铁岭市扬帆食品有限公司所有的辽M×××××号车辆。

案件申请费220元,由申请人***先予缴纳。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上述财产保全。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1-12
发布日期 2021-02-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