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阴汪仕毛纺织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2019)浙0503民初4308号民事判决;

二、再审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江阴汪仕毛纺织有限公司共同支付***货款406000元,并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损失(以406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自2019年11月5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被申请人***原审中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原审案件受理费7390元,财产保全费2770元,合计10160元,由***和江阴汪仕毛纺织有限公司共同负担9916元,***负担244元。再审案件受理费7390元,由***负担7212元,***负担17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1-06
发布日期 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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