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2-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汕头市澄海区兴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粤0515执恢105号

汕头市澄海区兴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叶旺东、陈硕杉、陈秀龙、林桂贤: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汕头市澄海区兴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叶旺东、陈硕杉、陈秀龙、林桂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执行案号(2018)粤0515执583号】中,依据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粤0515民初115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被执行人已履行本案的还款义务,本案执行费841元已收取。本案已经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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