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东风日产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北碚支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法院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北碚支公司损失赔偿款18802元。

二、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北碚支公司对被告***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北碚支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0元,减半交纳13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0-18
发布日期 202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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